三部门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

世爵娱乐官网网站

  • 首页
  • 世爵娱乐官网网站介绍
  • 产品展示
  • 新闻动态
  • 世爵娱乐官网网站
    你的位置:世爵娱乐官网网站 > 新闻动态 > 三部门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
    三部门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
    发布日期:2026-02-03 04:59    点击次数:114

    1月14日,为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联合香港园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高地,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2月10日起实施。

    政策明确,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实施特定封闭管理的海关监管区域(以下称“海关监管区域”)与香港之间为“一线”,海关监管区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为“二线”。

    一是登记注册在海关监管区域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海关监管区域内从事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登记在海关监管区域内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享惠主体”)经“一线”进口自用的科研货物,免征进口税收(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是免税科研货物及其研发成品在海关监管区域内流通时补缴进口税收,因企业依法破产,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等原因,转让给享惠主体的,允许免于补缴进口税收。

    三是免税科研货物及其研发成品经“二线”进入内地时,补缴进口税收。

    相关链接: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上一篇:粤港澳全运会|广东队包揽十五运会群众比赛三人篮球项目冠军
    下一篇:2026年1月29日全国主要批发市场油桃价格行情